2015年4月17日 星期五

國稅局「申辦自然人憑證兌領讀卡機」活動

國稅局「申辦自然人憑證兌領讀卡機」活動

記者張麗英/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長方建興表示,凡是103年6月4日以後申辦自然人憑證IC卡且設籍北區國稅局轄區之納稅義務人,自今(104)年4月20日起,可持自然人憑證IC卡、身分證(或影本)及104年3-5月份統一發票收執聯(電子發票證明聯)5張或無實體電子發票3張(驗後不發還,全數捐贈慈善機構),至該分局或北區國稅局所屬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兌領讀卡機一台,兌完為止。
  分局長方建興表示,兌領之統一發票須為104年3-5月份未列印營利事業、機關團體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電子發票證明聯),如為購買土地、黃金等免稅商品者,不得兌領;若已於活動期間兌領過讀卡機者,亦不得重複兌領。
  分局長方建興指出,為配合推動電子化政府及推廣網路報稅,多加運用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在家上網報稅亦能獲得便捷又快速之網路服務,並宣導民眾持載具購物消費,特別舉辦該活動,希望透過多元宣導方式灌輸納稅觀念,以提升納稅意願;如有任何稅務問題,也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有專人竭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