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9日 星期五

花蓮縣偵破假冒檢警詐欺集團案

花蓮縣偵破假冒檢警詐欺集團案

記者吳佳俊/報導
  104年3月間,有花蓮市、吉安鄉民眾接獲詐騙集團電話,詐騙集團成員利用民眾相信司法人員及配合執行國家公權力之心理,自稱是檢調人員,告知可能涉及刑案,案件在地檢署偵辦中,必須將銀行帳戶存摺、印章交付託管等語云云。被害人因心生畏懼而將名下現金交付歹徒,因遭詐騙金額均係年長民眾之養老金,為追查詐欺集團共犯及集團幕後主嫌,以正社會風氣,遂由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第七偵查大隊第一隊、花蓮分局、吉安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該詐欺集團為規避查緝行事極為謹慎,不斷更換人頭門號與共犯聯繫。然案經專案小組蒐證,抽絲剝繭、分析比對影像後,陸續掌握詐欺集團之共犯身分,並查明集團聚集處所位置,認時機成熟於5月下旬展開收網行動,陸續將主嫌戴○○、周○○、張○○等人查緝到案。
  調查發現,該詐欺集團成員均係桃園地區青年,集團首腦以可以快速賺取金錢為誘因,招攬取款車手,該集團僅在花蓮、吉安地區作案,詐騙金額即近二百萬元,目前專案小組正積極查緝其他集團成員,並清查是否有被害人,擴大偵辦中。
  花蓮縣警察局再次呼籲民眾,檢調單位絕不會到府「收款」或約見面交款、也不會收現金或要求匯款,更不會監管帳戶或存款,也不會傳真公文書或要求電話中製作筆錄,民眾若接到此類電話,請切記防詐三要「冷靜、查證、報案」,並配合警方共同打擊犯罪,也請鄉親見到可疑人士提款過久或持多張提款卡(銀聯卡)能隨時與警察機關聯繫,保障民眾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