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4日 星期五

「106年度平埔族群聚落活力計畫」開跑

「106年度平埔族群聚落活力計畫」開跑

本報新聞中心/報導
  原民會「106年度平埔族群聚落活力計畫」已受理申請,符合計畫相關條件之立案團體可於105年11月4日前依規定格式提報計畫書等資料,由轄區地方政府資格審查後彙整合格計畫書送該會辦理審查。
  長久以來,平埔族群的語言及文化,在與外來民族互動的過程與歷來不同政權的影響下,流失情況非常嚴重,因此再不積極蒐錄保存、傳承及發揚,其蘊藏的豐富文化內涵亦將隨之消逝,因此原民會自101年起推動平埔族群聚落活力計畫,期望從聚落出發,以平埔族群為主體,促成平埔族群文化的保存與傳承。
  此外,行政院林萬億政務委員於105年10月7日邀請學者專家研商平埔族群民族身分及權利相關事宜,獲致「為回應平埔族正名訴求,落實歷史正義,以修正原住民身分法的方式,認定為『平埔原住民』」之初步結論,足見政府對於平埔族群之重視,透過平埔族群聚落活力計畫推動將可進一步為平埔族群語言、文化發展奠基。
  106年度平埔族群聚落活力計畫執行項目分別為文化復振與推廣、營造民族生活環境、培育聚落營造人才等3項,受補助單位依其年度評鑑成績最多可執行2年秧苗型及3年結穗型共5年計畫,對於平埔族群語言、文化之保存、傳揚及人才培育大有助益,請符合計畫相關條件之立案團體把握機會踴躍申請(請至原民會官網-最新消息下載計畫內容及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