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0日 星期一

遏止死亡逼車事故頻傳 王廷升籲修法加重危險駕駛罰責

遏止死亡逼車事故頻傳
王廷升籲修法加重危險駕駛罰責
 記者張麗英/報導
  立法委員王廷升17日在立法院院會呼籲行政院長江宜樺,針對近期逼車事故頻傳,務必儘快修法,加重危險駕駛罰責,才能有效遏止死亡逼車事故一再發生。
  王廷升表示,近期媒體常報導的逼車事件,對所有用路人的生命財產造成嚴重威脅,但是相關罰責卻甚輕微。去年5月宜蘭發生一起死亡逼車案,當時一名黃姓男子開車追逐吳姓機車騎士,一路狂追3公里,全程時速接近80公里,黃男追到被害人後,竟然直接將對方撞倒輾斃,最後只輕判他3年8個月刑期。
  就如同過去酒駕罰責過輕,無法達到嚇阻效果,以致酒駕者心存僥倖心態,酒駕案件歷年來居高不下,當時王廷升提案修法通過,並於去年6月13日酒駕新制上路。根據警政署統計,今年1至6月酒駕肇事死亡人數86人,與去年同期136人相比,整體酒駕死亡人數呈現下降趨勢,降幅36.76%,顯見酒駕新制之成效。
  王廷升指出,以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由於相關罰責過於輕微,不能有效阻止駕駛人違規行駛,也讓危險駕駛肆意違規無所忌憚,政府有必要以公共危險罪加重處罰,來遏止蓄意逼車的危險駕駛行為,以保障其他用路人生命和財產安全,減少社會與家庭的損失與負擔。

圖:立委王廷升呼籲行政院儘速修法加重危險駕駛刑責,以遏止死亡逼車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