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客家之星」客家歌謠比賽
記者張麗英/報導
2016「客家之星」客家歌謠比賽分為上、下午兩場;上午場比賽安排對唱組(17組)及團體組(10組),下午場安排傳統歌謠組(26名)、客家流行歌曲組(20組)及少年組(20組),每組取前三名及優勝五名,分別頒發獎狀及商品禮券。
客家事務處長林廷光表示,為有效推廣客家音樂,致力深耕客家文化,自99年成立以來,縣府積極輔導,並補助本縣客屬會暨所屬各分會、客家社團、學校及其他社團,辦理各項客家文化傳承研習,包括客語、客家舞蹈、客家歌謠及民俗技藝研習,結合花蓮縣客家藝文資源,企盼將客家音、客家樂及客家曲廣為流傳,深植人心。
他也指出,辦理「客家之星」客家歌謠比賽已邁入第四年,深獲各界好評與肯定,提供鄉親文化交流、展現長才的舞台;並感謝客家委員會多年的支持,透過比賽的辦理,發掘縣內優質的個人及團體,推薦參加外縣市或全國性的比賽,並達互相觀摩學習的目的。
圖:2016「客家之星」客家歌謠比賽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