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區二期水稻遲發性災害現金救助申請
記者陳品雯/報導9月份梅姬颱風過境及接連風災雨害,經過花蓮縣政府、各鄉鎮巿公所、農糧署東區分署及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等單位的辛勞努力,各鄉鎮巿第一批現金救助,農委會截至目前已撥付5,506萬9,509元(包含農業生產設施,救助金額為28萬6,311元),後續救助現金持續積極辦理中,希冀能儘速協助農友。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長羅文龍表示,接連發生的風災雨害,部分鄉鎮巧逢二期水稻抽穗生育期,除了立即可見的災害之外,因風雨的影響導致遲發性不稔實之災損、植株嚴重倒伏或穗上發芽等災害均已陸續顯現,目前南區水稻陸續收割中,基於時效性,花蓮縣政府與農糧署東區分署、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各公所人員已組成勘災小組,協助各地區勘災。
羅處長指出,縣府同時積極建請農委會公告辦理「水稻遲發性災害」現金救助,農委會已於9日公告「富里鄉、玉里鎮、卓溪鄉及光復鄉」四個鄉鎮開放受理申請,即日起至11月21日下班時間止(依各鄉鎮公巿所下班時間而異),共計12天。
此次公告資訊救助項目為「稻米」,救助額度每公頃新臺幣1萬8千元,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三、同產季同項農產品,救助以一次為限。
羅處長提醒富里鄉、玉里鎮、卓溪鄉及光復鄉水稻農友,倘未於第一次公告向公所申請水稻災損者,請務必把握此次受理期間,儘速前往各所在地公所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