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 星期二

花檢署召開五合一選舉查賄檢討會

花檢署召開五合一選舉查賄檢討會

記者張麗英/報導
  花蓮地檢署檢察長林錦村為檢討並精進本轄103年五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各查賄單位之查賄作為,特於104年1月27日上午10時30分召集轄區內各檢、警、調、政風主管及承辦人員集會,檢討此次五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各單位在查察賄選作為上之成果,期能作為爾後精進查察賄選之參考。
  會議由林檢察長主持,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三人、檢察官三人、政風室主任及新到任花蓮縣調查站主任田明緯及東部機動工作站主任林玉珍、花蓮縣警察局局艾鵬、花蓮縣政府政風處副處長劉忠享、各警察分局分局長、各警察分局偵查隊長均出席會議,會議中由花蓮縣調查站、東部機動工作站、花蓮縣警察局、花蓮縣政府、花蓮地檢署分別就此次查察賄選之成果提出檢討報告。各單位檢討報告中,一致認為此次查賄因反賄選宣導以舖天蓋地方式宣導,成效卓著,以致部分民眾檢舉情資普遍增加,惟因民眾檢舉對犯罪要件不夠熟悉,以致檢舉內容略嫌不夠具體,以致成案率受到影響。
  會議中針對各單位檢討成果報告,作成下列6點決議:
  一、各單位所提成案未成案原因及策進作為,供各單位參考。
  二、為強化檢警調查察賄選之效率,各單位應於查賄開始之初即成立查賄專案小組,並應於接獲檢舉情資24小時內,派員聯繫檢舉人積極開始蒐證。至所派與檢舉人接觸之人,宜慎選合適之人。
  三、各檢、警、調單位至投票前之查賄黃金時期,常有人力短絀之現象,請各單位優先相互支援,如仍有不足,建議必要時向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請求人力支援。
  四、此次查賄檢舉情資雖多但成案率僅2成2,其原因不外民眾檢舉內容不夠具體,爾後於反賄選宣導時,應除加強檢舉人檢舉意願外,亦應加強檢舉內容之具體性,以利查緝樁腳及候選人,以端正選風。
  五、建議上級機關補助經費,採購先進蒐證器材。
  六、布雷對象要隨時檢視過濾,加強對其宣導賄選態樣及如何蒐證,以提高查賄績效。

圖:花蓮地檢署召開103年五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賄選檢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