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9日 星期一

花蓮縣第二期綜合發展地方座談會 縣府與鄉親一起勾勒夢想藍圖

花蓮縣第二期綜合發展地方座談會

縣府與鄉親一起勾勒夢想藍圖

記者張麗英/報導
  花蓮縣政府刻正擬定花蓮縣第二期(105-108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為深入地方使各界充分了解實施方案之內容與目標,並廣納地方意見、凝聚共識,謹訂1月21日(星期三)起分區辦理花蓮綜合發展施方案3場座談會。
  為推動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總統於100年6月公布「花東地區發展條例」明定花東二縣政府應分別或共同依該條例及上位計畫「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擬訂四年一期之「綜合發展實施方案」。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之擘劃,將具體結合縣轄內各特色人文、地景、產業、文化等優勢條件,建構相關執行計畫。藉由各計畫之落實,發揮加乘效益,期提升生活環境品質、增進縣民福祉,推動地區產業發展、追求社會公義暨整體永續發展等目標。
  第一期(101-104年)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以「花蓮,我們的家」為核心價值,將花蓮建設成為國際觀光亮點、永續發展的宜居城市。第二期(105-108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延續第一期相關政策計畫,並考量花蓮縣自然、文化及產業發展等特性,有效整合中央、地方與民間資源進行第二期整體規劃,希望以國際觀光養生、低碳綠色城市及運動觀光等為策略主軸研擬旗艦計畫,強調在地深耕,從地方發展出花蓮縣無可取代之自明性,打造永續國際花蓮。
  為充分與地方說明與溝通,座談會共分為2天3個地區進行,第1場次中花蓮地區座談會訂1月21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於鳳林鎮鳳仁國小舉行,第2場次北花蓮地區座談會訂1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於花蓮縣政府大禮堂舉行,同日下午3時在玉里鎮中正堂舉行第3場次南花蓮地區座談會。
  座談會並廣為邀請地方意見領袖、鄉鎮市長、代表、村里長、民間團體等共同參與。希望透過座談會的說明與溝通,了解並蒐集民眾對於花蓮發展願景的相關想法與意見,作為後續規劃縣政藍圖相關推動作業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