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2日 星期四

原民轉型正義委員會代表推舉原則發布

原民轉型正義委員會代表推舉原則發布

本報新聞中心/報導
  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05年9月20日正式核定發布「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原住民族代表推舉作業原則」。
  蔡英文總統於8月1日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時,即宣布設置「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並核定公布該委員會之設置要點,明定由總統親自召集,原住民族十六族代表各一人及平埔族群代表三人為該委員會之委員。
  為協助各原住民族及平埔族群推舉代表,原民會特訂定本作業原則,明定原住民族十六族代表推舉方案有民族議會推舉、共識協商會議推舉以及分區代表推舉等三種;平埔族群代表則由平埔族群現存部落及長期推動正名之團體推派代表召開共識協商會議推舉之。
  原住民族代表及平埔族群代表推舉現正展開中,預計於今年12月1日前完成代表推舉,推舉完成後,委員會旋即啟動,由總統與各族代表共同追求歷史正義,對等協商國家的政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