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婦幼,從你我身旁做起」
花蓮縣警局舉辦婦幼保護事件專業人員研習
記者吳佳俊/報導
「守護婦幼,從你我身旁做起」,預防工作做得好,成效自然看得見,營造婦幼安全環境,始終都是花蓮縣警察局的重點工作,鑒於許多婦幼保護事件具高度隱密性,案發後證據蒐集不易,因此被害人的陳述成為最有利的呈堂證供,有關被害人偵詢技巧之良窳,對於後續偵查、起訴及審判產生極大的影響,因此,為提升專責人員在是類案件之偵查能力,花蓮縣警察局於106年6月2日針對各分局家防官、社區家防官及性侵害專責小組人員進行『婦幼保護事件專業人員研習』,希望藉由研習提高專責人員的專業能力並強化相關服務知能。
本次研習特別邀請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葉毓蘭教授親臨授課,葉教授是國際人權公約及性別議題方面的專家,此次針對性別思維與執法技巧,加強專責人員性別敏感度,提升服務品質。家庭暴力防治法公布實施20年,但臺灣民眾「家醜不外揚」的觀念根深蒂固,因此家暴的防治仍難以完全落實,為有效提升家暴處理流程與品質,天主教善牧基金會花蓮區主任曾梅玲以社區(部落)為主軸,分享家庭暴力案件處理實務及技巧。另亦邀請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檢察官黃怡君對研習人員做性侵害偵查實務及案例分享,性侵害犯罪對於受害者而言,是一個相當痛苦、不愉快與非人性的經驗,除了傷害當事人的人身自由、性自主權,甚或剝奪被害人的生命外,其所帶來的「恐懼感」更干擾著被害人的日常生活,其影響不容忽視。會後透過綜合座談及經驗分享,將研習課程做統整,各與會人員可說是滿載而歸。
花蓮縣警察局長廖美鈴特別提醒參與研習人員,對於婦幼保護案件與各案件物證之處理,均應依照「標準作業程序」辦理採證、送驗,另對於是類案件被害人偵詢時,更必須要秉持專業及同理的態度,整合相關服務團隊為被害人提供完整服務,以避免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應提升本局服務品質。
圖: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檢察官黃怡君分享性侵害偵查實務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