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0日 星期二

增劃編原保地政策取消受理期限

增劃編原保地政策取消受理期限

本報新聞中心/報導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原定延長受理期限至103年底,因原住民籍立法委員及地方政府、議會迭有反映,希望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政策受理期限,可以朝展延或調整為經常性方向辦理,原住民族委員會為積極回應原住民族社會訴求,特別修正「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及配套規定,將受理期限刪除,並調整為常態性業務,全案報請行政院審議後,業於104年2月5日獲復同意。
  此次「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修正,爰於立法委員鄭天財、廖國棟、孔文吉及簡東明等人提案,歷經原民會與中央相關部會、全國各原民地區直轄市、縣政府與各鄉(鎮、市、區)公所會商研議,凝聚共識,以及行政院之大力支持,終致順利通過,實屬不易。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林江義表示,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政策調整為常態性業務持續推動,可以進一步落實保障原住民祖先傳統居住、使用的土地權益,以及原住民基本生存權。本次修正計畫除感謝行政院對於本項政策的肯定外,並籲請各機關於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政策突破受理期間之限制後,能更為積極地協助族人辦理各階段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工作,以不負族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