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健全方案有助改善所得分配及增加國庫稅收
記者潘青/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玉里稽徵所表示:我國自87年度起實施兩稅合一完全設算扣抵制度,係為鼓勵投資,惟造成國庫稅收減少影響財政健全及量能課稅,為改善所得分配並適度提高高所得者對社會之回饋,財政部參考國際稅制改革趨勢並衡酌我國經濟財政狀況,擬訂「財政健全方案」,將有助於改善所得分配及增加國庫稅收、健全財政之目標。 綜合所得稅主要修正內容如下:
一、「完全設算扣抵制」修正為「部分設算扣抵制」
(一)我國境內居住個人股東:獲配股利總額或盈餘所含之可扣抵稅額修正為原可扣抵稅額之半數。
(二)非居住者股東:獲配股利總額或盈餘所含之可扣抵稅額中,屬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抵繳該股利淨額之應扣繳稅額部分修正為現行規定之半數。
二、增加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增加綜合所得稅淨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規定。
三、提高扣除額金額:
(一)薪資所得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提高到12.8萬元。
(二)標準扣除額提高到9萬元,有配偶者提高到18萬元。
該所提醒納稅義務人,上開修正內容103年5月16日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並於同年6月4日經總統公布。修正條文涉及個人綜合所得稅部分,自104年度施行,即105年申報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可適用。